|
买卖房产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哪些房地产交易行为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房地产公证怎么办?
签订买卖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买卖房产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在实际购房中,签合同时掉以轻心,最终陷入纠纷局面的例子多有发生。
究其原因,一是买卖双方对购房合同重视不足,对合同文本缺乏推敲;
二是当事人缺乏合同签约方面的知识;
三是相信口头承诺,对于一些重要事项未在文字上落实,由于口头承诺是不具法律效力的,一旦出现问题很难追究对方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房产买卖合同也应具备,具体来说,包括:
标的: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合同中应明确房屋的地点(方位、朝向、门牌号等)、类型(公房或私房)、结构(木制、砖制等建筑使用的材料)、质量(新旧程度、使用状况等)及附属设施等内容。其中质量条款是容易发生纠纷的地方,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方方面面都要涉及到。
数量:合同中应写明房屋的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楼层数、房间数等。根据我国现行的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房屋面积以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为准,只有这一面积数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在合同中要就面积差异的处理办法有所约定。面积差异不超过合理比例1%--2%时,房价保持不变;若超出此比例,双方就要议定处理办法,如退回或增加部分购房款,或解除合同退回全部购房款等。
价款: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应当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以房屋的不同类型,确定不同的定价原则,明确房屋售价是多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是多少。双方还要明确按国家规定缴交各自应当缴交的税费和杂费;如果双方另有约定,则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这一约定。售后物业管理费是在签合同时容易忽略的内容。目前我国对于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尚不健全,房产买卖双方的确不好界定,由于购房人入住后要向物业管理公司定期交纳的。对于这方面的基本常识,购房者要多加了解,并且要具体落实到价格条款之中,做到越明晰越好,不能有任何疏漏。
期限:写明合同签订的期限、支付价款的期限、交付房屋的期限等。
交付方式:包括出卖方交付房屋及买受方支付价款的方式。交付房屋,应明确要对房屋进行验收,按规定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交纳税金及费用,领取新的房屋产权证明等。支付价款的方式,应明确以现金还是支票支付,付款是一次付清或分期交付以及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和数额等。
违约责任: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履行自己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时,需承担的责任。有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必要的时候,还需签订有关的补充协议,特别是有关房屋面积、房屋质量以及付款等关键条款,一定要有细节性的明确约定。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买卖合同参考范本
出卖人: (下称:甲方)
买受人: (下称:乙方)
根据《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方法》的规定,甲方拟出售房屋(下称:房屋)已具备规定的上市条件,经 房屋土地管理局(下称:房地局)批准,准予上市转让。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房屋,双方经协商,就买卖房屋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房屋座落于 ,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双方如对上述面积产生争议,以房地局测量机构最后测量的面积为准。
第二条 双方同意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 元人民币,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见附件一。
第四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乙方已支付房价款的 %。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可以免除前款责任,但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不可抗力的证明。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乙方应付房价款的 %。
第六条 甲方交付的房屋,经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检验不合格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返还已付房价款及相应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甲方交付房屋装修、设备状况详见附件二,若未达到本合同附件二规定之标准的,甲方同意按 向乙方补偿。
第八条 本合同经由双方签字后生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双方共同到房地局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手续,至乙方领取到房屋所有权属证件,视为交易完成。
第九条 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买卖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方不得将房屋转让给乙方之外的第三人。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纠纷。
(一)提交 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对于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哪些房地产交易行为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房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中规定,以下几类事项必须办理公证;
1、 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办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淀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应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3、 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
4、 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房地产公证怎么办?
一般办理房地产公证遵循以下程序进行:
1、 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 公证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 公证受理。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 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签订买卖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在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要确认合同中有没有如下条款:
①房屋的价格
②手续办理时间
③入住时间
④附属设施保留与否
⑤违约责任
⑥国家税收及中介代理服务费如何支付。
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业务实践,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2.标的
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3.价款
这里也是很主要的内容,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5.房屋转让后,入住和交房的过程,及附属设施的保留。
6.违约责任
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7.解决争议的方式
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8.合同生效条款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9.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10.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十、附件
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以上几点要求为房地局要求,不符合该要求的买卖合同不能经房地局备案,并办理过户手续。
|